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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9号),全力打造就业创业工作新常态,加快形成政策稳定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工作格局,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全力促进本地存量人力资源充分开发。以“整合、提标、扩面、延伸”为总纲,建立健全“1+X”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就业创业与人口调控、产业升级、功能疏解、职住平衡和民生保障精准对接、协调联动,为经济结构调整激发新活力,为社会发展进步催生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为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领
加快职能转变,优化服务模式,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切实发挥政府在就业创业政策制定、空间布局、平台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领指导作用,推动稳增长与促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精准对接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落实全市人口调控、功能疏解等重点工作,主动对接全区产业升级、区域发展和重点群体,深入推进充分就业、创新创业、职业培训和三民服务提升工程。
(三)全面统筹
统筹聚集、优化配置各类社会资源要素,构建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和信息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三、工作目标
(一)存量人力资源二次开发更加充分
全区充分就业村(社区)、充分就业镇(街道)比重分别保持在90%、80%以上;全区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力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本地劳动力就业增速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二)双创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双创孵化基地;双创全程伴随服务体系机制更加完善,“十三五”期间,扶持1500名本地劳动力创业,带动5000名本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新创业理念深入人心,创业带动就业成效凸显。
(三)劳动者就业能力提升更加明显
结合产业升级发展需求,提升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水平,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劳动力定岗、订单、定向培训占职业技能培训比例在50%以上。
(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备
全区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整合;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统一规范场地设施、人员管理、业务流程、资金安全及服务程序。
(五)全区就业局势更加稳定
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续签率达到90%以上;本地劳动力单位就业率达到80%以上,就业质量全面提升;城乡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四、实施充分就业提升工程,推动结构调整优化就业
(一)精准对接产业升级,完善就业机制
1.健全就业形势与经济发展监测研判机制。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形势影响评估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形势综合评价就业形势,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分析研判,实时监测、预测、预警结构性失业风险,确保地区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2.健全促进就业与项目引进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济政策与就业创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将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就近就业作为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决策的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严格落实新引进产业项目按比例招用本地劳动力相关要求,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促进本地城乡劳动力更加充分就业。
(二)精准对接区域发展,扩大就业规模
1.瞄准高端发展,培育就业新增点。依托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主动对接未来科技城等五大重点功能区,奥特莱斯、乐多港广场等重点项目,量身定制精准就业服务方案,提供精品供需对接服务,积极为重点功能区及入驻重点项目招用本地劳动力搭建平台,切实将新经济优质增长点培育成新就业增长点。
2.瞄准绿色发展,拓展就业新途径。结合西部绿色发展示范区“1+1+4”规划建设方案,紧跟现代农业与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产业发展融合态势,建设认定一批区级绿色就业示范基地,扶持绿色就业经济实体发展,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绿色就业。结合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和“旅游+”产业发展格局,以发展传统古村落、特色民俗村、自然风景区为重点,构建昌平旅游全服务链,带动周边农户就业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农业结构调整后的农民转移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三)精准对接重点群体,提升就业质量
1.正确处理基本面和重点群体的关系。整合、调整区域就业扶持政策,在继续坚持普惠政策全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昌平区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将本地的大龄劳动力、低收入户劳动力、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过程中关停退出企业的分流职工纳入重点补贴对象,提高补贴标准,延长补贴年限,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招用,有效提升户籍人口在从业人员中的比重。
2.正确处理疏解与承接的关系。妥善解决非首都功能疏解中“业走人留”问题,建立企业关停退出与职工分流同步备案机制,对外地户籍分流职工开展就业去向跟踪调查,对本地户籍分流职工实施跟踪建档、精准帮扶,提升本地劳动力在功能疏解过程中的转岗就业能力,促进本地分流人员实现转岗择业。
3.正确处理增量与存量的关系。切实落实“以业控人”,充分开发盘活本地存量人力资源,提高用人单位招用本地大龄劳动力补贴标准,延长补贴年限,鼓励、引导交通安保、林地绿地养护、养老助残、社区文化服务等城市运行保障、生产性生活性服务、国家资源保护行业招用本地大龄城乡劳动力,提升本地劳动力在相关领域从业人员中的比重;加大医疗、教育等领域人力资源二次开发力度,鼓励本地大龄劳动力在乡村医生、返聘教师等技术型岗位上实现二次就业,提高社会劳动参与率和人力资源利用率。
4.正确处理发展与共享的关系。开展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建立专门援助台账,实施“一村一对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的精准就业援助,通过订单培训、匹配推荐以及托底安置等措施,帮扶低收入户实现就业增收,共享发展成果。
五、实施双创品牌提升工程,推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一)打造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回+”创业体系
1.强化典型引领,培育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深化国家创业型城市品牌和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在回龙观、天通苑等创新创业人才聚居区,突出孵化和加速功能,不断健全完善“回+”双创社区建设模式和服务体系,扶持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吸纳本地劳动力和本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回家创业,促进人口、产业、居住协调发展,优化调整城市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为首都城市有序运行和效率提升创造条件。
2.统筹空间布局,打造多层多元孵化载体。在未来科技城、北京科技商务区(TBD)、沙河高教园区、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等重点功能区,突出科技创新和后期承载功能,重点建设以开展科技研发、承接成果转化、承载成熟期企业为方向的重点功能区双创空间;在城市化建设地区,整合利用回迁劳动力产业安置用房等空间资源,引入服务创新创业的资源要素;在大型企业、老旧工业厂区及其周边区域,突出集成创新和集约发展功能,重点建设多元化、特色化的双创基地。
3.推进职住平衡,健全双创配套设施体系。坚持功能疏解、人口调控和民生改善并重,在城区核心区、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化建设地区,通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提供贴息贷款等方式,重点鼓励引导本地劳动力在家门口低成本创业,从事城市运行保障以及居民生活服务等行业,促进零售、超市、早餐、洗染等基本商业服务功能有序发展,提升城市基本服务保障能力。
(二)打造“全程伴随”的创业服务体系
1.聚合资源,健全“三级联创、四方联动”组织领导体系。着力消除制约创业发展的机制障碍,不断加强创业服务机构、平台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就业创业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打造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党群组织、社会力量、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四方共促创业合力,引导社会优势创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
2.加大投入,完善“平台+资金+服务”政策扶持体系。制定出台《昌平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奖励实施办法》,重点加大对本地城乡劳动力创新创业投融资支持和带动就业资金奖励力度,吸引项目、资金、人才等各类要素加快聚集。
3.定向发力,优化“初创、孵化、成长”一条龙服务体系。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实施“1+1”创业导航结对帮扶计划,与初创企业建立长期辅导关系,以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强的行业为突破口,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通过一个案件,规范一家企业”活动,为初创企业提供生产创业全程规范用工指导,切实维护城乡劳动力合法就业权益。
六、实施职业培训提升工程,推动技岗适配促进就业
(一)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
1.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体系,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培训梯次成长通道,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职业培训格局。
2.完善职业提升培训机制。根据南部科技创新、北部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布局,逐步建立与各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创新驱动发展相匹配的职业提升培训机制,提供与产业升级需求适配的转岗转业培训、岗位提升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引导更多城乡劳动力进入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
(二)实施创新创业成长培训计划
1.创新创业培训模式。积极探索不同群体、不同阶段、创业培训与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开展创业大讲堂、训练营、沙龙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培训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定点培训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实训平台等载体,试点推广“慕课”、“微课”等“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
2.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将具备企业管理专长和实践经验的知名企业家、投资专家、法律专家、相关机构负责人等各类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中,开展针对性项目论证、业务咨询和决策参考等创业指导及跟踪服务。
3.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对创业培训质量的管理,将创业培训后创业情况与就业数据相对照,把创业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创业成功率、新办企业吸纳就业情况等作为评价创业定点培训机构工作的重要指标,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实施重点群体援助培训计划
1.强化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再就业培训。提升职业培训公共服务,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和公益性就业岗位需要,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引导树立积极的就业观,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培训援助,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强化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培训。立足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课程教学大纲使用试点工作;依托创业园区和孵化机构,强化创业指导、扶持和服务,实现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科技创业。
3.强化疏解企业分流人员转岗就业培训。结合功能疏解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详细调研本地分流人员转岗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实施建档援助培训,依托基层站所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与岗位推荐,依托培训机构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强化农村劳动力绿色就业培训。围绕全域旅游、生态农业、绿色有机食品加工等产业开展实用性技能培训,推广“田间技术学校”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实践培训模式,结合新形势下农民需求开展电商运营、市场营销等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创业能力和就业水平。
七、实施三民服务提升工程,推动均等化服务保障就业
(一)建强就业服务平台促便民
1.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平台规范化建设。整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规范公共服务流程,实现政策、机制的有机统一,建立覆盖城乡、统一规范、上下贯通、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
2.推进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昌平区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以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地区、城区人口承接区、城市化建设地区以及山区半山区为重点,完善相关建设标准,积极推动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和村(社区)就业服务站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人员编制,规范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提升均等化就业服务水平。
3.推进昌平数字就业平台品牌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全区人力资源动态监测与服务系统功能,建立健全连通区、镇(街道)、村(社区)和服务对象的信息网络系统,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整合、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LED信息屏等资源,建立健全网络服务平台,丰富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提高服务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增强服务互动性。
(二)深化行风建设促亲民
1.提升队伍素质。加大人员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联动、分工负责的定期集中培训机制。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规划及年度目标,做好社保所和就业服务站工作人员定期轮训;镇(街道)负责社保所工作人员、就业专职工作者、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入职培训和业务培训。
2.提升服务水平。整合公共服务职责,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办法,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3.提升考核效能。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首问责任制,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结果查询渠道;充分发挥特约监督人员作用,逐步引入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监察力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促惠民
1.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就业创业数据会商共享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就业创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就业惠民工作列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镇(街道)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有效落实。
2.强化资金保障。合理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财政资金,区级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资金统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充分发挥就业资金促进就业、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作用;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就业惠民资金切实用之于民。
3.强化宣传引导。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调控等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局面,树立各类劳动者安居乐业、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意见中其他具体实施细则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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