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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字〔2016〕73号
中共北京市体育局党组
关于印发《落实〈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
的方案》的通知
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现将《落实〈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体育局党组
2016年11月17日
落实《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的方案
为落实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现就推进全局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构建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台账化记责三项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责任虚化空转,确保责任层层加压,层层落实。
基本原则是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完整真实、个人负责。
全程记实的人员重点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副处实职以上干部。
二、建立健全机制
(一)建立清单化明责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重点是在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好用好干部、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情况,以责任书或责任清单形式“签字背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在清单化明责基础上,对责任书或责任清单中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化,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
(二)建立痕迹化履责机制
全程实录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全程记实主要对研究部署、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建章立制、约谈问责、述责述廉等责任事项,通过工作笔记、记实手册等形式,摘要记录时间、地点、对象、事件、结果等关键内容,做到一事一记、全程实录。
(三)建立台账化记责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实行记账式管理。记实以纸质材料、电子档案等形式建立台账,对领导干部的履责总体情况予以汇总。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收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方案、会议记录、领导批示、活动照片、宣传报道、工作总结等材料,与记实台账一并存档备查。
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工作台账》)、制定《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以下简称《记实手册》)。局党组主要领导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台账》和《记实手册》情况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依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副处实职以上领导干部《记实手册》全程记实完成情况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副处实职以上干部,每季度最后1周将本人的《记实手册》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局直属机关纪委)。由局党组主要领导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记实手册》记实情况、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检查分管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副处实职以上干部的《记实手册》记实情况,进行阅签,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局直属机关党委(局直属机关纪委)将每季度《记实手册》记实情况记入《工作台账》。
三、工作要求
(一)照单履责,全程留痕。领导干部按照工作分工要求,应及时记录履责情况,实行流程记录、一事一记,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工作台账》要详细记录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突出重点,规范记实。撰写《记实手册》要突出记实的规范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对各类责任事项应记和必记内容,突出履责要素,实现履责全程留痕、检查一目了然、追溯问责有据。
(三)述职述廉,纳入考核。将领导干部个人履责记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对不按时落实记实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及时督促提醒;对不落实记实工作或在记录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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