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赋能 数据立信
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办公室
首综委多元调解组办〔2015〕3号
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首都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及首都综治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源头治理、以防为主、依法调解、多元处置,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能力水平,为首都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多元调解工作体系
1.深化多元调解工作领导体制。加强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及其办公室建设,根据首都社会矛盾发展形势及调解工作需要调整充实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加强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督导检查和调解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多元调解工作有效落实。
2.建立调解行业服务管理体制。建立以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为统领,以矛盾化解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运行为手段,以人民调解协会为依托,政府指导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调解组织服务管理模式,全面丰富和完善首都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努力实现调解工作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3.完善调解工作专业化指导体制。探索组建调解培训师队伍,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培训体系。市人民调解协会建立物业、互联网、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为化解全市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各区县加大调解力量资源的整合,深入推动区县、乡镇(街道)两级调解专家库规范运行,有效调动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多元调解工作机制
4.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专项组成员单位、各区县专项组办公室要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着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和联动处置制度,加强调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专项组办公室要继续加强《北京调解》刊物建设,加强工作交流和经验总结。
5.加强考评机制建设。继续将多元调解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和行政职能部门主管责任。市专项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针对性。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分别将人民调解工作、行政调解工作考核情况同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6.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研究建立政府购买调解服务以及调解案件补贴费用激励引导机制,制定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规范诉调对接程序设置和操作流程,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增强调解程序的规范性和司法保障力度。各区县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落实区县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的支持和保障责任,进一步健全“以案定补”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7.强化工作基础。以推进完成《北京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京办发〔2013〕32号)为抓手,继续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和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确保功能性用房不低于30平方米的司法所达到90%以上,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全面提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各区县要做好2015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积极选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等政法战线老同志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基层人民调解专业力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清查统计工作,对有名无实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名册,及时通报基层人民法院。
8.拓展调解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研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功能。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并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和调解场所、专职的调解人员、规范的工作流程、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充分的经费保障。未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行业领域,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该领域矛盾纠纷纳入调解范围,确保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
9.推进协会建设。健全市、区县两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网络,市人民调解协会完成换届选举,区县人民调解协会全面建立并确保有专用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3名以上)、专项经费保障和专门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调解工作统筹协调、调解资源引领聚合以及调解队伍指导监督的服务管理作用,为各类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创造条件,为调解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服务搭建平台。
(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10.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北京市行政调解工作办法》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业务培训,促使行政调解向广度、深度发展。
11.加强数据统计。推进行政调解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建立市、区(县)行政调解数据库,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和案例评析,为领导决策和行政机关提供服务。
12.加强考核监督。开展《北京市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落实情况和行政调解日常工作情况的调研、检查和指导,总结工作,纠正问题,推广经验。
(三)加强司法调解工作
13.推动形成调解系统工程。做好立案阶段当事人的引导,完善立案登记与立案前调解、司法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等的衔接,构建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协调为主要内容的立案前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进立案庭,探索建立小标的案件速调机制;加大对行业调解组织的扶植和培育力度,建立类型化对口委托调解机制;健全行政案件立案前协调机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14.推进行业调解组织发展。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和调解主体需求,继续深化医疗、保险、互联网对口委托调解工作,建立类型化纠纷的对口委托调解机制。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有积极性的律师事务所筹建物业纠纷专业调解中心,探索开展物业供暖纠纷专项委托调解工作,完善物业供暖行业管理规则。
15.提高非诉讼调解水平。加大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入册调解组织的协调力度,采取适当方式对调解员的培训提供法律业务指导,提高各类非诉讼调解组织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提高调解员业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促进同类纠纷调解结果与裁判结果一致性。
四、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16.公安部门要及时总结并深入推进全市治安民间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在确保调解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与法、检以及政府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督察考评、责任奖惩和典型宣传。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以及互联网信息安全,做好调解组织的印章备案与刻制工作。
17.卫生计生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立法研究以及加强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管理工作,稳定并优化调解员队伍,引导医疗领域专家积极参与调解,不断提高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
18.住房和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政策支持,积极组建北京市物业行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北京市兰台物业管理争议调解中心、北京北斗物业纠纷争议调解中心正常运行。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纠纷预警工作。
19.知识产权部门要进一步总结深化现有知识产权纠纷司法委托调解工作经验,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和“调解员培训制度”,建立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相关产业联盟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
20.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牵头推进互联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强化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组建“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形成覆盖全市各互联网企业的多元调解工作体系。
21.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三师一员”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信访部门、业务部门、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人民调解员“六位一体”的合力作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通过社区换届选举,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健全基层调解工作网络。
22.工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仲裁部门、信访部门、人民法院的委托转案工作,不断规范非公企业调解组织建设与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网络。发挥工会服务站等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实现与地区社保部门调解场地、调解力量和案件渠道共享。
2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消费领域内各协会、商会发挥自身功能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投诉转移、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消费纠纷法院委托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多元消费纠纷解决网络。
24.妇联部门要积极建立完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巾帼亲情服务队”建设,明确服务范围,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在全市实现全覆盖。要继续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各区县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
25.社会工作部门要广泛动员并扶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多元调解工作,继续加大社会工作事务所培育力度,推进新经济组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调解类协会组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平台。
26.农委部门要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按照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涉农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7.各区县要坚持和发展好本地经验,深入挖掘、发展本区县的调解工作品牌,依托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群众普遍认同并具有地区特色的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扩大有效化解和疏导矛盾纠纷的工作覆盖面。
五、全力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28.做好信访工作。各部门、各区县要认真贯彻中央信访改革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落实信访请求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和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全面推广信访代理制和“一单式”工作法,加强和改进初访办理和“一轴两翼”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心理咨询师的作用,推进诉访分离,努力形成法治、透明的信访工作模式。
29.主动跟进化解。市、区县多元调解专项组办公室要指导多元调解成员单位和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优势,围绕党委政府部署的重大活动、重大任务,围绕应对重大事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完善台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为首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优质的城市和社会环境。
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多维度搜索企业,支持有无联系方式、是否获得融资、是否获奖等高级筛选条件
北京文化企业各种排行榜单和获奖名单。
数据与国家权威网站同步实时更新
工商数据,法律诉讼,新闻动态,企业年报等全量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