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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的委托,对“大兴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大兴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监理
二、工程编号:DH-2015-0325-2
三、招 标 人: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文化活动中心
2、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有相关工程监理业绩;
3. 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六、工程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后,才有资格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4月20日 上午09:30
开 标 时 间:2015年4月20日 上午09:30
开 标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张志鹏
电 话 :010-64956207-8004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 邮 箱 :dhztb@vip.sina.com
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
2015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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