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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3地块文化中心等3项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3】4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单位自筹。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电梯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3地块文化中心等3项电梯供货与安装
2.2合同估算价:208万元
2.3供货与安装地点: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地项目工地现场。
2.4计划供货周期90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2部无机房客梯,2部自动扶梯的供货、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及相关技术服务。
2.6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电梯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人民币;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自动扶梯)B级;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安装、维修)A级;
(4)具有供货地点位于中国大陆,提升高度大于等于35米且提升速度大于等于1.75m/s的无机房电梯供货与安装的业绩;
(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01月26日至2015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还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4)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5)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1份)。只有通过审查并登记备案的申请人,才能购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2月05日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5室。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与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10#昆泰大厦1607
联 系 人:陈伟
电 话:56827610
传 真:659951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
邮 编:101200
联 系 人:贾志强
电 话:010-69961987-813
传 真:010-8999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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