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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卫生局制定的《昌平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昌平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区卫生局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是影响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国内外实践表明,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区行动是防控慢性病的有效策略。为进一步提升慢性病防控能力和水平,有序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1〕110号),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建设健康北京、健康昌平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新一轮科学发展的新战略,通过构建慢性病防控体系、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应对慢性病的挑战,通过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任务。
1.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积极探索适合昌平区实际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主要目标。
1.知识知晓率:全区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每年递增30%,医疗卫生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提高慢性病防控意识。
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慢性病防控意识深入人心。
1.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每年制定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知识宣传计划,在昌平报、昌平电视台等区内媒体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每半年至少宣传1次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充分利用现有户外广告牌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宣传广告牌不少于2块。
2.积极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相关资料。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分别提供8种以上印刷资料和宣传栏模板,8次及以上健康知识讲座的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6次以上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核心信息,3种以上围绕慢性病防控的音像资料模板。
3.在村(社区)建设有利于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培养慢性病防控技能的环境氛围。在村(社区)中建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以上,每次不少于50人;在村(社区)宣传栏定期传播慢性病综合防控相关知识、消息等信息,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个月更新1次;为居民提供宣传材料和健康宣传视频资料。
4.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利用学生健康教育课及幼儿园家长会进行宣教,每年至少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慢性病防控相关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幼儿园开设家长健康讲座,覆盖率均要达到60%以上,3年内达到100%。
5.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每年至少开展3场,每次参与活动不少于300人。
(二)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技能。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不断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
1.广泛推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场所工间操活动,覆盖率达到30%以上;要求工作场所每人每天工间操健身时间不少于20分钟,提升人群身体活动水平。
2.积极组织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动员村(社区)组织群众性健身活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区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研究制定食品营养标签相关知识的宣传方案,提高居民对食品营养标签的知晓率,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达到30%以上。利用5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利用10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8克。
4.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成果,保持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现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每年至少创建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5家。
5.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每年至少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各5家。
(三)开展慢性病社区诊断,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根据昌平区实际情况制定开展死因、慢性病及危险因素、肿瘤发病死亡、心脑血管事件等方面的调查方案,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村(社区)诊断,完成诊断报告。建立慢性病信息平台,完善覆盖辖区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一是进一步完善死因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收集全区范围内死亡的所有个案及死亡原因相关信息,每年分析数据并撰写监测报告;至少每年开展1次覆盖全区所有镇(街道)的漏报调查。二是积极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每年完成1次有代表性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监测调查,每3年完成1次全区全人群抽样调查,并撰写相关监测报告。三是开展肿瘤登记工作。具有肿瘤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同时,每年度开展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的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四是开展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收集全区所有医疗机构报告的心脑血管事件,每年分析监测数据并撰写监测分析报告。
(四)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落实预防干预措施。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为职工提供体检,发现高危人群并实施管理,全区每2年为单位职工提供1次体检的单位覆盖率达到50%以上。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有条件的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一年内建立至少10个,且逐年递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以上。在村(社区)定期开展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标准的宣传,为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干预工作。与基线调查相比,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人群体重、腰围、血压知晓率要达到70%以上,血糖知晓率达到30%以上。
以幼儿园和小学为单位,开展儿童口腔检查,继续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工作。在2013年基础上,儿童龋齿充填率逐年增加30%。以小学为单位,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
(五)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创新慢性病患者管理模式。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通过在村(社区)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高血压患者登记率达到全区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以上,糖尿病登记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35%以上及30%以上;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30%以上及25%以上。出台相关政策将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明确纳入日常慢性病防治工作中。以村(社区)、工作场所等为单元建立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培训,逐步扩大自我管理人员队伍及覆盖面。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到30%以上,村(社区)1年内完成活动的自我管理小组达到10个,并逐年增加。
四、进度安排
在前一阶段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建立相关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一)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4年7月中旬)。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指标,组织相关培训,全面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工作方案;开展定期自查及督导检查。
(二)自评申报阶段(2014年7月下旬—2014年9月底)。对创建工作开展自评,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办公室。
(三)市级考评阶段(2014年10月)。迎接市级考核评估小组验收,具体时间以市级考核评估小组通知为准。
(四)国家级考评阶段(2015年)。迎接国家级考核评估小组验收,具体时间以国家级考核评估小组通知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昌平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 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统筹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区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机构,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做好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制度保障。
建立例会制度。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阶段性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研究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措施;协调解决创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
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局要把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倡导社会力量投入资金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经费落实。
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加快完善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健全防控网络,优化工作格局,切实解决防控中的难点问题。
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工作规范开展。
(三)加强目标管理。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昌平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创建工作计划,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限和指标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基础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到个人,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报送创建工作情况总结;要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登记、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上报信息完整、准确、可靠、及时;要将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文字、影像等资料及时收集存档(联系电话:69718277;邮箱:cpwsj@sina.com)。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年度创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对本单位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自查报告和工作信息等及时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要每年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一次现场督导,并根据各项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现场督导情况,对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上报区领导小组。
附件:1.昌平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
2.昌平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2 昌政办发〔2014〕34号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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