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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的委托,对“垡头文化中心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垡头文化中心设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内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使用人员的培训等全部工作(本次设备采购中涉及到进口产品的采购已取得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批复审核,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9470988.00元。
分包情况:
第一包灯光音响:灯光系统1套、音响系统1套,控制资金人民币6698751.00元;
第二包钢琴:三角钢琴1架、120钢琴10架,控制资金人民币1120000.00元;
第三包放映设备:放映设备2套,控制资金人民币1652237.00元。
本项目共3个包,投标人可以投任何一包或几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的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则按照中标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并以此类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对所投包中的设备、服务及工程不得拆开投标。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17号
电 话:8599395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和佳乐、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第一包灯光音响,为保证所有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的正规渠道产品,必须提供进口扬声器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第二包钢琴,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所投产品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28日~2012年4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4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资质及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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