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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经信委发〔2012〕22号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智慧北京”建设,促进我国信息产业自主创新发展,按照《智慧北京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现就开展“智慧北京”需求与产业对接工作(以下简称“对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对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开展对接是新时期首都信息化科学发展和又好又快建设“智慧北京”的迫切要求。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以及原有系统整合、利旧工作,难度大、风险高、创新性强,通过对接,更好地把握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吸收企业界优秀的思路和成功经验,在更大范围内选择解决方案,系统地降低“智慧北京”建设的难度和风险。
开展对接是带动信息产业高端发展,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智慧北京”的应用需求对于引导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接,向企业全面展示“智慧北京”的需求,为新产品提供启动市场和试点环境,可以激发企业研发动力,加快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成熟,进一步保障信息安全,为产业发展提供更为规范的市场环境,有效促进信息产业的高端发展。
二、对接的内容、分工和工作平台
(一)对接工作内容。
各部门和行业、各区(县)要代表相关行业和民众提出享受信息化的需求和期望、建设智慧北京相关思路和困惑、对技术和模式的期望和具体工程项目方案的需求等。
企业重点向各部门和行业、区(县)介绍可以支撑智慧北京建设的成套解决方案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投资模式、试点思路,提出政府促进企业发展、产业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等。
(二)对接工作分工。
各部门和行业、区(县)要总结自身需求,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对接工作。完成自身需求的梳理、总结,配合对接征集工作,及时提交对接申请,组织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相关单位参与培训和对接活动,推进对接成果的共享和应用。
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要组织企业参加对接,配合政府部门推进落实。组织企业参加对接培训、征集、申请、会议等各类对接活动,遴选推荐优秀企业,审核把关对接材料,完成对接工作中服务企业的各项组织落实工作。
市信息化专家委全程指导对接工作,对对接内容进行审核,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指导建立健全对接工作体系和配套机制,评价、审核对接各方提出的需求或建议,结合对接成果开展深度研究,对改进和完善对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等部门负责对接的组织协调工作。制订对接整体方案、工作流程,组织对接培训、需求和建议征集、发布以及督促落实等各项工作,完成对接平台和对接成果库建设并分别在互联网、政务外网上部署,遴选参与对接工作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推进对接成果共享和利用。对接日常工作由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市信息化专家委秘书处)具体承担。
(三)对接工作平台。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搭建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上对接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政府部门以“北京市电子政务管理服务平台”为工作平台;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企业以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上“对接工作服务频道”(http://www.bjeit.gov.cn)为工作平台。
三、对接工作程序
(一)对接宣传和培训。
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负责组织对接宣传、推广的各项工作。围绕对接平台使用、对接内容征集和发布、以及对接成果利用等内容开展培训,第一批培训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其中,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推广和培训,行业协会组织对企业的推广和培训。
(二)对接内容征集和公布。
依托对接工作平台,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征集和发布工作,各部门配合,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落实。4月上旬通过平台启动对接内容征集工作,各部门、协会及企业通过平台提交对接需求或建议,市经济信息化委整理汇总后在对接平台上统一公布。
(三)对接申请和确认。
各部门、区(县)及企业提出对接意向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信息化专家委对申请进行整理和确认。各单位从发布的对接信息中选择意向对接单位及对接内容,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交对接申请(包括拟对接单位、对接主题、内容及形式等信息),经协调后确认可以组织对接。
(四)对接活动组织。
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确认后的对接申请组织意向单位间的对接活动,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和相关协会具体落实。按照申请方意向对对接双方、多方进行匹配、组合,组织召集对接会、交流会、现场体验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可根据人员规模和对接形式与对接单位或组织方商定。对接各方要事先准备好讲解或演示内容,按指定时间、地点参与对接活动。
(五)对接成果整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接成果的整理和建库工作,推进对接成果在全市范围内的应用和共享。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各方对接内容,编制全市统一的对接目录,建设对接成果数据库,具体对接需求、产品、方案等经市信息化专家委确认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入库。对接成果依托对接平台向全市公开,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展和深化对接信息服务。
市信息化专家委负责对接成果的审核把关工作,保障对接质量和成效,对对接内容和成效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相关对接单位及市经济信息化委。专家委意见将作为市经济信息化委推动对接成果应用及后续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对接成果利用
(一)促成对接双方深度合作。
通过对接可在政企间快速结成“对子”,需求方可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年度预算与企业方达成合作意向。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要做好对结“对子”单位的跟进服务,引导和帮助对接双方将对接内容有效升级为建设或服务项目。
在推进项目形成和建设的同时,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信息化专家委要引导对接工作各方同步开展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工作,并将对接工作与顶层设计有效衔接,做到标准先行、统筹推进。
(二)快速形成可实施的建议项目。
根据需求方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或市信息化专家委的建议,推进对接双方在对接基础上快速形成可实施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化委在项目评审时对经过对接程序的项目优先服务和保障。原则上,在具体项目方案完成前公开、公平参与对接的企业可参加后续招投标。
(三)多种形式开展试点示范。
根据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的特点,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试点示范。一是提供环境,企业投资先行先试;二是政府和行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在特定领域或方向上开展试点;三是对已经成型应用树立典型,组织示范推广;四是在我市有条件的智慧城市应用创新中心、展示中心等进行展示推介。
(四)带动新兴产业集聚升级。
通过广泛宣传,特别是发挥对接平台的网络优势,吸引优秀企业和产品落地北京,并根据企业特征引导不同产业项目在适合区(县)、园区聚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相关产业部门、金融机构与政企之间的对接,推动建设、运营和投资模式上的管理创新。遴选对接工作中发现的好技术、新产品、高端解决方案等在现有体验中心、基地等组织展示,并适时以组团形式支持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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