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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23号)
2018-09-14  来源: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昌平区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平区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26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结合昌平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网上办事清单,并推出一批网上办事事项。推动网上办事标准统一规范,办事要件进一步精简,配套措施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改进优化。

  2019年底前,严格落实网上办事规范化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明确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配合市级部门,推动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成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实现企业群众网上办事单点登录。推进“北京昌平”与“北京通”对接,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在移动终端“一口进”。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功能不断完善。

  2020年底前,推动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配合市级部门,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服务效能和智能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网上办事清单。以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网上办事事项,编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网上办事事项清单。(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7月底前完成)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于2018年底前推出一批网上办事事项。(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编制主题办事事项清单,重点编制生育收养、户籍办理、就业创业、设立变更、准营准办、职业资格、婚姻登记、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证件办理、交通出行、司法公证、文化体育、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离职退休、死亡殡葬、商务贸易、环保绿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质量技术、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等领域主题办事事项清单。(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网上办事事项和主题办事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销账式推进”,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确保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清单内事项网上办理。(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优化网上办事流程。结合主题办事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网上办事流程,着眼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简化办理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加快提升前端服务水平,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强化网上咨询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服务热线、场景指南及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引导。推行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网上办事标准。落实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规范,明确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以及决定、决定公开、证件制作与送达、收费等各环节的办理标准和时限。(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7月底前完成)按照市级要求,统一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要件名称,精简要件数量,能简化的一律简化;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供。不再设置“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落实主题办事事项服务指南统一模板,按照模板编制并公布服务指南。(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严格落实网上办事规范化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明确咨询服务、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统一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标准,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配合搭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汇聚整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互联网办事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对接,共同推动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成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构建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区政务服务办、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7月底前完成)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移动终端服务资源整合至“北京昌平”,实现全区政务服务在移动终端“一口进”,与“北京通”积极对接,使其成为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相匹配的移动终端APP。(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事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等功能。(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强化集约利用,推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政务服务领域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整合。(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深化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梳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政务服务资源,编制网上办事政务服务资源需求目录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目录,制定目录管理办法,并逐一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政务服务资源共享方式。(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依托市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利用。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建立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制,推动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长效机制,为实现网上办事提供有效支撑。(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健全完善网上办事配套措施。规范电子证照库的使用,确保电子证照采集规范、管理严格、使用便捷。(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移动支付体系,方便企业群众缴费。(区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完善访问控制、综合审计、边界防护、主机保护等措施。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安全监管平台和风险评估平台,实现对政务服务“一张网”安全风险动态感知、等级评估和监测预警等功能。(区政务服务办、区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昌平区推进网上办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和区经济信息化委组成,负责统筹规划、系统研究推进网上办事各项任务,分年度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在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加强指导和培训。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出台的各项具体改革措施进行详细讲解。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网上办事的指导,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其准确掌握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办理方法,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推进网上办事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到位。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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