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2018年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施工分项17-艺术学院教学展示用房及校园文化设施改造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2018年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施工分项17-艺术学院教学展示用房及校园文化设施改造 已由
北京 市财政局 以
XM-0000014204180730440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工业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工业大学院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改造面积约65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21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艺术设计学院展示空间校内的建筑标识标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水暖、电气改造及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工作(不改变结构,不包括消防工程)。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2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 。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备注说明: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8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8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9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工业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温老师 |
联 系 人: 李召 |
电 话: 无 |
电 话: 59123750-266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uataizhaobiao@263.net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0 |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 |
账 号: 0 |
账 号: 01090336200120105159899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