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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昌平区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
“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昌平区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38号)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简化涉企证照事项和审批流程,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营造更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全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坚持区长领导,建立由主管副区长牵头的推进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文化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旅游委、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统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负责日常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实施分类处理。坚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并建立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和整合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最终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继续予以保留,实行准入清单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未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一律取消。对于纳入整合范围的涉企证照事项,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整合方案,明确整合方式和时间进度安排。对于暂未纳入整合范围的涉企证照事项,做到成熟一批、公示一批、实施一批。(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数据标准化采集,理顺证照整合流程。全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线上“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归集”,线下“一次发放”的目标进行推进,重点是做好数据采集,要达到数据标准化采集、一次采集完整。责任单位要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凡是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供;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部门共享”,避免让企业重复办理信息登记、重复提交相同材料。“多证合一”统筹涉企证照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相关责任单位要逐项明晰办理标准、材料清单、审查要求和办理时限,加快制定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制作数据采集推送表,理顺证照整合流程。(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加快建设信息集成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建立由网上登记服务系统与市、区两级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相衔接的“多证合一”信息化系统,整合信息资源,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其中,网上登记服务系统承载登记信息全面采集功能,市、区两级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承载部门间数据传递、提取、推送、反馈功能,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承载各类信息公示功能。牵头单位要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确保数据能够在系统间分组推送和顺畅流转,责任单位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完善各自信息系统,及时建立与“多证合一”有关系统的数据对接端口,确保涉企信息系统如期运行。(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经济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做好改革衔接过渡,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新设立企业按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要求提交材料,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推进“一照一码”执照广泛应用,推动改革成果落地。坚持“多证合一”与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用相结合。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要加快完善各自信息系统,在办理涉企相关事务时,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其在行业领域内的互认和应用。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确保“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最终实现“证照分离”。充分借鉴浦东新区改革试点经验,以昌平区“先照后证”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效为基础,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适时动态调整完善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除“多证合一”被整合证照外,再从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中选择审批频次和市场关注度较高的许可事项,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保留审批,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留审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等标准进行分类,持续削减各类许可证和资质认定,着力化解商事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主动监管,又要以部门间更加广泛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坚持便捷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通过“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拓宽部门协同监管领域,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8年3月)。区政府召开会议部署改革工作,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准备阶段(2018年4月至6月)。由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制定《昌平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拟整合事项清单》。由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各自被整合事项的办理标准、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信息,并制作数据采集推送表。由市工商局昌平分局牵头建设信息集成平台,完成昌平区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与网上登记服务系统,及成员单位业务系统的数据端口对接。
(三)启动阶段(2018年7月)。面向全社会开放网上登记服务系统“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申请入口,办理昌平区首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四)巩固阶段(2018年8月至12月)。持续完善信息集成平台,完成所有数据端口对接,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做好改革衔接过渡工作,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行业领域内互认和应用,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衔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向“证照分离”过渡,逐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改革成果落地。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责任落实;要研究制定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按要求梳理本单位涉企证照事项,做好信息采集,为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改革保障。各相关单位要为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网络、经费等综合保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要认真梳理涉企证照事项,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加大信息化投入,加快系统改造升级。
(三)狠抓督查考核。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改革工作,确保实现预定工作目标。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要牵头组织对各有关部门进行效能检查,促进查处多证合一工作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要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传播媒介,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工作,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行业领域内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要密切关注改革相关舆情,正确处理矛盾,加强正面引导。
附件:昌平区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
离”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昌平区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改革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制定并动态管理涉企证照事项目录、拟整合事项清单、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和格式文书。制定推进改革工作的考核制度,实时督导和考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区编办: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改革工作,会同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制定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和拟整合事项清单,提供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依据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推进。
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配合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建设信息集成平台,完成各相关系统的数据对接。
区财政局:负责为改革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梳理本单位涉企证照事项和须采集的企业信息、审批标准、材料清单、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及时告知牵头单位。加快本单位业务系统改造升级,配合完成数据对接。明确本单位牵头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并与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做好对接工作。积极为推进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网络、经费等综合保障,并做好业务系统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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