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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五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1-12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  [大] [中] [小]

  京体字〔2016〕93号

  中共北京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

  和纪委监督责任五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经局党组会审定,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五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体育局党组    

  2016年12月28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

  和纪委监督责任五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五项制度,为确保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求,通过执行五项制度,不断加强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有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二、五项制度具体规定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或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定要向局党组会报告的重要工作以及需要局党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3.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每半年或根据需要,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组织1次局各直属单位向局党组述职述廉。

  6.局办公室、法规宣传处、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要按照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

  7.局直属机关纪委既要协助直属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落实监督责任,经常性地开展检查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各直属单位纪委的检查培训指导。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4.局直属机关纪委要协助直属机关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5.局各直属单位纪委要协助党委(总支)、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6.组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部署年度工作任务。

  7.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年终责任制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

  8.局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受理科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查处。

  9.局直属机关纪委按照驻局纪检组向局党组提出的问责建议,负责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处理。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局党组每年要向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每年要定期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年要定期向局党组和市直机关纪工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4.局直属机关纪委每年要定期向直属机关党委、局党组和市直机关纪工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5.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责。

  (四)工作约谈制度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约谈,树立问题导向,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批评和建议,督促约谈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局党组书记约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3.局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4.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分管的科室主要负责人。

  5.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及科级干部。

  6.局直属机关纪委约谈局各直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

  (五)检查考核制度

  1.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工作。

  2.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加强日常检查、民主评议和社会评价,每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每年对排名后2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五项制度的认识,切实增强执行五项制度的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把五项制度融合渗透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五项制度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学习五项制度的规定,按照五项制度要求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广泛宣传五项制度的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要把落实五项制度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各单位、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不落实五项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主要领导将依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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