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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31号)
2019-01-08  来源:昌平区政府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

  2019年度建设方案

  2019年是全市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根据市总指挥部《关于加快落实2019年任务安排确保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不低于总任务的20%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确定的绿色空间格局和生态建设目标,结合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及“留白增绿”任务,继续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和郊野公园建设,实施浅山区荒山造林和平原地区大尺度绿化,不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着力打造高品质城乡风貌,为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规划引领。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依据,坚持优先生态结构布局、优先“两区五线”区域、优先利用拆迁腾退地,科学布局2019年绿化任务。

  (二)高质量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以新增造林为主,突出重点区域、主要节点,填平补齐、加宽加厚、成网联片,科学配置植物结构,适地适树,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绿色生态廊道完整性,构建互联互通的绿色生态体系。

  (三)生态优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优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产品及衍生品,利用原生地被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等覆盖裸露土壤,利用自然更替、自然修复等手段,在绿地中培育近自然的森林生态空间。

  (四)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利用拆除腾退空间,适时适地建成生态产品和休闲游憩场所,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对扩大绿色空间的获得感。

  三、建设任务

  2019年全区计划实施新增造林14497.04亩,改造提升林地8817.06亩,共计23314.1亩(不含“留白增绿”专项)。共包含7个项目:

  (一)城区绿地建设。绿化面积45亩,纳入全市《优化提升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另行立项,由区园林绿化局作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二)美丽乡村建设。绿化面积300亩,结合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另行立项,由区新农办统筹安排、各相关镇(街道)自行实施。区园林绿化局做好技术指导、验收等工作。

  (三)贺新公园建设工程。绿化建设面积1060亩,其中新增造林117亩,改造提升943亩。建设地点位于东小口镇东小口村、贺村和单村,由区园林绿化局作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四)霍营公园建设工程。绿化建设面积446亩,其中新增造林259亩,改造提升187亩。建设地点位于霍营街道霍营村和东小口镇魏窑村,由区园林绿化局作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五)2019年浅山区荒山造林工程。造林面积1000亩,建设地点位于流村镇狼儿峪村和兴寿镇桃林村的浅山区,由区园林绿化局作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六)兴延高速(昌平段)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建设面积9463亩,新增造林1776亩,改造提升7687亩。建设地点涉及阳坊、马池口、流村、南口镇和南口农场,由区园林绿化局作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七)平原地区新增造林工程。造林面积11000亩,其中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面积3968亩,十三陵镇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面积3018亩,马池口镇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面积1223亩,兴寿镇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面积1176亩,城市森林建设工程1615亩。建设地点涉及回龙观镇、沙河镇、南口镇、马池口镇、北七家镇、南邵镇、小汤山镇、百善镇、阳坊镇、崔村镇、兴寿镇、流村镇、十三陵镇、天通苑北街道和北企公司。造林面积超过1000亩的镇(十三陵镇、马池口镇、兴寿镇作为本辖区造林工程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其他镇(街道)造林工程由区园林绿化局作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前)。组织开展土地流转、地上物腾退、实施方案编制、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各造林绿化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投标等程序,完成地上物拆除腾退、渣土清理工作,达到场清地净要求。区园林绿化局报请区委、区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

  (二)春季造林阶段(3月16日至5月15日)。组织全面进场施工,开展绿化苗木栽植工作,5月15日前,除城区绿地外,努力完成总任务的60%以上,力争上半年完成总任务的80%以上。

  (三)雨季造林和养护管理阶段(5月16日至9月30日)。利用雨季加大常绿苗木的栽植,完成浅山区荒山造林主体栽植任务,同时加强对已栽植苗木的养护管理。

  (四)秋冬季造林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加强已栽植苗木的养护管理,实施秋冬季造林,对春、雨季造林死亡苗木进行补植补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并做好苗木的冬季防寒。

  (五)补植补种和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造林地块中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苗木进行更换及补植补种,达到竣工移交标准,加强养护管理,完成工程检查验收。根据绿化地块地下工程建设进度,抓紧完成城区绿地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建设总指挥部要加强领导,强化调度,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调度,全面做好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及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快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及时批复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根据进度拨付资金至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

  (二)提高认识、加速推进。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拆除腾退和土地流转的主体责任,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地块的拆除腾退和场地清理,确保能够按计划进场施工;要提前谋划未来几年的造林地块,深入研究拆迁腾退适用政策及资金保障途径,压茬推进落实拆迁腾退地块。区园林绿化局要加强服务指导,规范相关合同、招标文件,并做好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验收核查等工作,努力提高各项目实施效率。

  (三)严格监督、强化管理。将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区政府重要事项督查范围,建立督查、信息、例会等工作机制,形成全区统筹、条块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大力推广先进技术,科学完善工程管理流程,强化各环节监管,确保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绿化建设质量水平。严格把好规划设计关,将森林城市、海绵城市等新理念新思想,充分反映到造林绿化设计中来,同时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产品及衍生品的再利用,积极吸收本地劳动力参与林地养护,保证绿化项目促进绿色发展;

  (四)广泛宣传、全民发动。大力宣传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对于改善整治地周边环境、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推进绿色增长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加强造林绿化的政策解读,注重示范项目的效果引导,广泛赢得居民的充分认可和理解支持。要以实施造林工程为契机,鼓励和吸引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投资绿化建设,积极倡导市民身边植绿、美化家园、共建共享,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支持绿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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